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3-03 09:11:51 點閱:86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請於114年3月12日(三)前提出申請,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送件時請連同戶口名簿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成績證明統一由註冊組列印。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於114年3月12日(三)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全國性個人或團體才藝競賽獲獎,請提交獲獎獎狀以茲證明。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三)送件時請家長先行檢視證明文件是否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