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7 11:09:31 點閱:178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優秀學生,符合本要點第二、三點各款資格
且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始得提出申請。相關資格請點閱附件查看。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
(二)在學證明(由註冊組統一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
如為第2條第4款之"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者",請填寫「學校證明書」)。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乙份(由註冊組統一印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乙份。
三、申請注意事項:
請自行下載表格填寫,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紙本表格,本校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12日(三)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