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12 10:00:21 點閱:312
有意願修習第二專長者,請於113年11月14日中午12時之前告知教務處,以利薦送名單。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162號函辦理。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貴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
三、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4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
四、 | 如有疑問請洽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林怡吟小姐,電 話(04)753-1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