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3-01 08:45:10 點閱:268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請於113年3月8日(五)前提出申請,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送件時請連同戶口名簿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成績證明統一由註冊組列印。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112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3年3月8日(五)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全國性個人或團體才藝競賽獲獎,請提交獲獎獎狀以茲證明。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三)送件時請家長先行檢視證明文件是否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