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2-21 16:04:26 點閱:1321
校內收件期限及地點:113年4月1日(一)輔導室 資料組,標籤(甲、乙聯)之(學校簽章欄位),交件時由輔導室蓋輔導室戳章。
說明:
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 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組別: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三、規格:
(一)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cm×54cm)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二)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原則(約 109cm X 787cm),同校同年級學生3 ~ 4 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一)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二)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 A4 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 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 填一人)。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及未經學校簽章送件者均不予 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最多參加個別創作、集體創作各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未獲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不予評審。
三、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四、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本簡章可由以下網址下載: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s://ed.arte.gov.tw】, 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www.kaearoc.org.tw╱html╱】或逕洽學會連絡電 話:07-3130700 林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