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行政院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核定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聘用、約僱人員及臨時約聘(僱)人員(含約用護理人員)待遇如說明,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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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4-02-07 15: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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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暨本府人事處113年1月18日第1130007722號奉核簽辦理。 |
二、 |
行政院調增113年軍公教員工待遇,113年度各機關聘用、 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在每點新臺幣(以下同)135元範圍內,得自行核定支給,爰本府據以核定如下: |
(一) |
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由每點129.7元調增為 135元。 |
(二) |
臨時約聘(僱)人員(含約用護理人員):報酬以薪點計支者,薪點折合率比照約聘(僱)人員調增;報酬以固定金額訂定者,以不超過4%為調薪原則。 |
(三) |
上開人員所需經費由業務單位於年度預算額度內調整支應;進用經費來源如為中央計畫型補助款或中央業務主管機關有核定標準者,則由用人機關(單位)依上級機關後續經費調整情形,另行簽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