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守護天使表揚計畫,歡迎踴躍推薦或自薦!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8-22 13:58:39
點閱:358
一、 |
依據本縣112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守護天使表揚計畫辦理。 |
二、 |
為鼓勵志願服務者貢獻其智慧、經驗及專長,主動積極服務身心障礙學生,並宣揚社會大眾關懷與尊重身心障礙者,請貴單位依下列規定踴躍推薦。 |
(一) |
守護天使個人組:個人曾於111學年度服務本縣國中、小學校(含縣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如校內學生志工、志工媽媽、社會人士、高中及大專志工具有傑出事蹟者。 |
(二) |
守護天使社團組:社團、機構及組織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 |
1、 |
於111學年度曾從事服務本縣國中、小學校(含縣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課業熱心盡責,有具體事蹟者。 |
2、 |
於111學年度曾長期參與協助本縣國中、小學校(含縣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各項活動,績效卓著者。 |
3、 |
於111學年度曾推展本縣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權益,有具體事蹟者。 |
(一) |
推薦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20日(星期三)郵戳為憑,收件截止。 |
(二) |
推薦單位為大專院校及各社團、組織請填寫推薦表;推薦單位為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則應透過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後填寫推薦表。 |
(三) |
推薦單位請上傳推薦表資料E-MAIL至sufen5898@chc.edu.tw,檔名一律為「○○學校姓名○○○-個人組」或「○○學校○○社團-社團組」。 |
(四) |
繳交書面審查資料1份,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推薦表、研習證明文件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彙送至彰化縣特教資源中心,住址:500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莊淑芬收,信封註明「112年守護天使」。 |
(一) |
由本府就各單位薦送資料遴選傑出「守護天使-個人組」及「守護天使-社團組」若干名,並於112年本縣國際身障者日活動中公開表揚、頒發紀念品及獎狀(牌) 。 |
(二) |
所有守護天使特殊優良事蹟將公告於本縣特教中心展示櫥窗。 |
(三) |
本(112)年度受表揚「守護天使」,請各推薦單位(學校)本權責給予相關獎勵,表彰懿行。 |
五、 |
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團隊莊淑芬(電話:7273173分機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