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市公所低收入戶、單親家庭、身心障礙學童教育補助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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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7-19 0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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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申請資格:補助對象為就讀本市國小且設籍本市滿一年之列冊低收入戶學童及單親家庭學童和身心障礙學童。 |
二、 |
申請資料:(一)申請書(二)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單親家庭必須檢附監護人及小孩雙方之戶籍謄本資料,或戶口名簿有詳細記載之影本)(三)學童就讀國小或社會福利機構托育之在學證明正本(四)學童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五)學童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乙份。 |
三、 |
符合前條情形之ㄧ並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就讀本市各國小或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教養者。於學期中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伍佰元整,寒暑假期間不予補助。 |
四、 |
每年第一學期均須重新提出申請,未申請者視為放棄。請貴校協助提醒尚未申請之學童提出申請。 |
五、 |
本所於每年7月底寄發申請通知函,請貴校協助尚未申請、符合資格而未申請者提出申請。 |
六、 |
檢附申請表格電子檔一份,請協助貴校符合資格之學童申請補助。 |
七、 |
資料備齊後請送至彰化市公所社會課服務台或各聯合里辦公處(里幹事處)。 |
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自行備妥資料送件彰化市公所社會課服務台或各聯合里辦公處(里幹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