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函、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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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3-07-14 10: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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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 增訂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應訂定聘約及應納入聘約之事項。(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一)
- 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期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二)
- 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 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其寒暑假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之二)
- 增訂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