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2-23 11:02:43 點閱:507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2年3月3日(五)前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送件時請連同戶口名簿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成績證明統一由註冊組列印。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2年3月3日(五)前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三)送件時請家長先行檢視證明文件是否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