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10-26 10:25:49 點閱:339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0月1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34701號函辦理(如附)。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依修正條文第131條第2項規定,除第7條之1、第103條及第113條分別自110年1月1日、111年7月1日及108年8月23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即自111年9月25日施行)。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可自行上網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