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事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3-09 10:57:21 點閱:87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2569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選拔要點相關資料如附件,另請於111年4月15日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