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2-15 14:17:48 點閱:724
有意替貴班新住民子女學生申請此獎助學金的導師,請於2/25(五)下班前向輔導組登記領取申請表。本校名額為優秀跟清寒各2名。
申請文件:
1.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向輔導組登記領取空白表格)。
2.報名日起前 1 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父母離婚或除戶者,需申請有完整記錄能證明新住民子女身分的戶籍謄本。)
3.另為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需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5.110 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
6.如申請清寒助學金者,需檢附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以上資料備妥後請於3/4(五)下班前交至輔導組辦理,輔導組再依收件數量擇優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