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22 08:45:26 點閱:199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0學年度第1學期請於110年9月27日(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2月25日(五)前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送件時請連同戶口名簿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成績證明統一由註冊組列印。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2月25日(五)前提出申請,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
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三)送件時請家長先行檢視證明文件是否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