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08 15:59:05 點閱:284
1.為配合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措施,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
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
學生若至醫療機構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合先敘明。
2.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爺爺、奶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