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6-30 08:59:34 點閱:25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73489號函辦理。
二、因應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繼續延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復於110年6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71376號函賡續延長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至110年7月2日,學生不到校,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請學校主動關心學生參與線上學習之情形;如有學生遭遇困難(例如:身體不適、資訊設備問題、特殊家庭因素等),校方應即時提供諮詢、協助。
三、另請貴校主動聯繫並關心學生參與線上學習之情形,如連續3日無故未參加線上學習且學校聯繫不到學生之狀況,仍應依規通報。停課前或停課後通報中輟且屬失蹤狀態者,應請警政單位協尋及社政單位協助,以維護學生人身安全,另如涉兒少保護事件仍應確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