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3-22 16:09:14 點閱:206
一、依據本縣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分為國中場與國小場,均假舊館國小辦理。
1. 國中場:110年3月25日9:00-16:30,請國中各校遴派藝術領域社群召集人或領域代表教師參與。(研習編號3052191)
2. 國小場:110年4月8日9:00-16:30,藝術領域教師歡迎踴躍參加。(研習編號3053740)
四、本案聯絡人:藝術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莊雅然,電話:0921-308612。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