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18 09:08:13 點閱:44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114年4月1日農糧中稻字第1141252901號函及本府114年4月9日府教體字第1140129625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方式由具提案意願之學校,依實施說明書研提計畫內容(含課程活動及教案規劃),並於114年4月16日前函報本府,由本府統一彙整後於114年4月21日前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統籌轄下各校細部計畫,函送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提出申請,另請申請學校填妥「附件-農糧署推動食米學園計畫簡表(計畫研提使用)」電子檔(word檔),於114年4月18日前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cwm5180@chc.edu.tw,以利彙整陳報農糧署。
三、檢附函文及「附件-農糧署推動食米學園計畫簡表(計畫研提使用)」電子檔各1份供參。